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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信息公开报告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2-01-29
        信息来源: 字号:[ ]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制定本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主要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报告通过阳泉市政府网站(www.coolmf.com)向社会公布。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需要咨询报告中相关内容的,可与阳泉市农业农村局联系(单位地址:阳泉市南大街197号;邮编:045000;联系电话:0353-3308016)。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主要载体,不断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依法公开农业农村相关政策信息,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全面提升公开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制发文件4个,废止文件3个,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分为机构职能、农业农村事业发展、应急管理等类别。具体情况如下:一是公开机构职能、行政权力清单等;二是公开农业农村事业发展信息190篇,主要涉及农业农村政策信息、业务发展、工作动态等,主要为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发展、蔬菜生猪生产、财务管理等内容。为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保障农业生产,发布农业生产应对灾情相关信息5篇,助力全市抗灾夺丰收,推动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保证农产品正常供给;三是公开农业农村工作信息140篇,主要涉及农业产业发展、乡村振兴工作推进等。四是行政处罚法29篇,行政强制2篇,主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资案件。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完善信息发布要素,充分发挥了门户网站和微信等平台信息公开作用,全年发布信息1316条。回应民众关切11条,按期办结率100%。

        (四)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相关保密制度执行,严格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呈报领导层层审批,严禁公开敏感信息及涉密文件。定期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积极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和保密知识培训,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2021年,我局未发生违法、违规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限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里额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不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机“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声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束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结束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以来,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全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但仍存在信息公开机制不完善、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2022年,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继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确保工作有序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管理,扩大政务公开范围。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策文件解读实施办法,重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实现发布、解读、回应三联动,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增强政府公信力、执行力,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积极拓展发布内容,增加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传播力。

        (三)进一步加强培训,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强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业务专项培训,督促各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加强规章制度的学习理解,掌握具体政策规定,提高工作的科学针对性、有效性。继续抓好涉农领域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力度,积极回应农民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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