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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议提案
        对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20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2-21
        信息来源: 字号:[ ]


          尊敬的光华代表:

          您领衔的代表团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工作”的议案已收悉。经我们认真研究后,现答复如下: 

          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的山西实践,也是我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我市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要求,把 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摆在重要位置,按照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期培育和打造一批“学有榜样、赶有目标”的乡村振兴示范样板。 

          一、加强组织领导。自示范创建工作开展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文华等市级领导包联相关示范村。市乡村振兴局成立工作专班,负责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成立了定点包联服务工作组,工作组下设10个小组,分别定点包联一个省级示范村(基地)。各县(区)发挥主体推进责任,把 2022年乡村振兴示范创建摆在重要位置,作为全年重点工程,组建工作专班,实施调度通报,构建政府主导、市场主体、村集体和村民合力参与的推进机制。县乡(镇)两级,主要领导一线指挥,明确包点领导责任清单,全程掌握示范创建情况,全面跟进项目实施进度,主动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示范创建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 

          二、积极落实财政资金支持。我市10个村入选省级示范村(基地)示范创建,其中乡村振兴示范村 3 个:盂县秀水镇南村、平定县冠山镇杨家沟村、阳泉城区义井镇小河村。乡村旅游振兴示范村 2 个:盂县苌池镇小独头村、阳泉郊区荫营镇上千亩坪村。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 1 个:平定县冠山镇河头村。特色产业示范基地4个:盂县西烟镇东村油料作物种植示范基地、平定县巨城镇南庄村富硒小米种植加工示范基地、阳泉矿区沙坪街道大村村现代农业园示范基地、阳泉郊区旧街乡测石村玉露香梨示范基地。财政总投资共7403万元,其中省级补助资金3503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各县(区);县区配套资金3900万元,除平定县、郊区未全部落实配套资金,其他县区已全部到位。 

          三、同步开展市级示范创建。3月24日,市委农办印发《阳泉市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实施方案》(阳农组办发〔2022〕4号),同步开展市级示范创建工作。聚焦乡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组织机构等方面,细化创建标准,以创建乡村振兴示范村、乡村振兴旅游示范村、数字乡村建设示范村等三类村为重点,采取先认定后创建的方式,在全市遴选出10个具有一定基础和发展潜力的行政村倾力打造,市级示范村纳入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的储备名单。市县两级对市级示范创建村予以资金补助,市级补助资金1000万元,现已全部拨付到各县(区);县区配套资金500万,正积极筹备落实。目前,市级示范创建与省级示范创建工作正同步有序开展。 

          下一步,我局将加大对省、市两级示范村创建的推动力度,在资金、项目、建设进度方面加强督查检查,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同时,选取整体条件好的乡镇,尝试有重点和有针对性的打造示范区,扩大示范创建范围,更好的发挥示范带动引领作用。 

          以上答复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及时反馈。 

          感谢您对我市乡村振兴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阳泉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7月25日 

            

          单位负责人:毛新辉 

          承办人:任海鑫 

          联系电话:2299221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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