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补贴申领问题 | |||
标题: | 人才补贴申领问题 | 来信日期: | 2022-02-22 22:5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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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单位: | 平定县人民政府 | 回复日期: | 2022-02-25 15:44:44 |
回复内容: | 网民朋友您好,您关于人才补贴申领问题的信件已收悉。《平定县2021年引进急需紧缺岗位人才公告》中明确规定:根据《平定县人才新政二十条(试行)》(平发〔2021〕14号)相关规定,世界排名前200名的一流大学(不含境内)和国内“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到我县工作,且自愿承诺服务不少于5年的,由县财政每月分别给予3000元、1500元生活补助,发放期限为5年;在我县购买首套住房市财政分别给予8万元、5万元购房补贴。引进的全日制一本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到我县工作,可申请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助,补助标准分别为博士研究生1200元/月,硕士研究生800元/月,发放期限均为3年。享受生活补助的人才不再享受申请人才公寓和租房补贴政策。符合条件者,相关手续由所在学校统一办理。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关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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