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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关于公开比选农业执法个人防护装备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2-10-21
        信息来源: 字号:[ ]


          根据国家现行相关规定要求,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拟通过比选方式确定农业执法个人防护装备采购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名称:农业执法个人防护装备

          二、采购预算:200元/套  

          三、采购数量:100套

          四、主要明细:

          一次性医用连脚防护服、医用隔离面罩、医用外科检查手套、医用N95防护口罩、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速干手皮肤免洗消毒液500ml、倒挂隔离衣、医用隔离眼罩、500ml 84消毒液、75%医用酒精喷雾100ml。

          五、确定供应商:采取公开必选的方式从不少于三家报名机构中确定此次供货的供应单位。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供应商报名。公告结束后,从报名的供应商中择优确定承担本次执法套装的供货,并签订合同。

          六、比选公司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一次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单位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五)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加盖单位公章)。 

          (六)农业执法个人防护采购明细表(加盖单位公章)。 

          (七)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最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4、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递交要求:有关资料请用信封统一装好密封,在封面上注明投件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上述材料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及骑缝章。

          2、送达地址:

          阳泉市城区南大街204号,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六楼609室,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科。

          联系人:李晓阳

          电  话:0353-3308217

          3、截止日期:2022年10月28日17:00截止。

          4、递交方式未采用密封投件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逾期递交的,一律不予接收。

          5、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阳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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